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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南林业科技大学音乐学院“国家奖学金”评选实施细则

发布人: 发布日期:2020-11-06

为了做好“国家奖学金”评定工作,根据中南林业科技大学“国

家奖学金”评选办法,本着公平、公正、公开原则,经学院研究决定,结合William威廉官网实际情况,特制定以下评选实施细则:

一、学院成立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小组,负责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工作。

二、基本申报条件:四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生,符合以下条件:

1.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

2.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;

3.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;

4.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,社会实践、创新能力、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。

三、评选条件:

1.学生须两次在本班的综合测评中排名前五名;

2.大学期间学科平均绩点成绩须达到80分以上;

3.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:

(1)获过省级或省级以上奖励;

(2)获过两次“三好学生”或“优秀学生干部”荣誉称号。

四、评选程序:

1.符合以上条件者将《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》和申报材料(包括申请书、成绩单、相应获奖证书的复印件及英语等级证书的复印件,复印件用A4纸打印,申报材料需要纸质和电子文档各一份,手写材料用黑色水笔书写)交到音乐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。

2.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对其资格进行审核;

3.学院按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”原则,将初审合格学生名单向全院师生公示,以防不正之风,杜绝弄虚作假行为。

音乐学院

2018年10月12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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